关于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7-05-10 10:54:35
  • 原文

关于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字体:]文号:粤人考〔2017〕8号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71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一)上半年520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分析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中级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安全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多媒体应用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3:00-15:30

16:30-19:00

应用技术

机考

      

(二)下半年1111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架构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网络规划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规划与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软件评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电子商务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3:00-15:30

16:30-19:00

应用技术

机考

二、考试地点

全省设13个考区,分别为省直(含阳江、肇庆、清远、云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含梅州、汕尾、潮州、揭阳)、韶关、河源(含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湛江和茂名考区。全省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的考生在广州考试。高级资格的考生除深圳外,均在广州考试(该级别深圳考生由深圳市考试院承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报名入口:http://182.92.48.31/ombmfront/2017年上半年520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3159:00-4117:002017年下半年1111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8219:00-98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请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和信息填报后,请下载打印《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自行妥善保管。《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15 9:00-519 17:00期间,下半年116 9:00-1110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省直考区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地市考区的考室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证书领取

各市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7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审核工具审核

后的照片

国籍地区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在职情况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证书时间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注: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打印,自行保管。 

 

附件3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0751-8607083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7071号窗

0760-8981715389817082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

0668-3916623

肇庆市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

07668818280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       业处,省人才交流协会,香港京港学术交流       中心

  1. 关于发放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2. 关于发放201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3. 关于发放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4. 关于发放省直考区2016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5. 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6. 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7. 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8. 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 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2014年度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实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 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14. 广东省201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15. 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16. 关于延长我省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
  17. 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18. 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下半年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19. 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3月15日至4月1日)
  20. 关于做好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1. 关于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2. 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3. 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4. 关于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