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时间:2017-05-08 10:08:33
  • 原文

 

 

 

关于开展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2014〕51号)要求,经研究,特组织开展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和内容:

 1.培训人员范围:自2004年以来,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的持证者。

2.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内容将从移动互联、数据可视化、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传媒等信息技术热点领域相关课程中筛选。

    培训学时:32学时。

 3.培训证书: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将颁发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证书》,并由学员所在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学时计入《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形式: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方式

2016年10月22日

2016年10月23日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工业大学主校区院内)

面授

(必选)

2016年10月27日

2016年10月28日

中国(天津)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高峰论坛

(万丽天津宾馆)

          论坛

      (任选一天)

 

    三、培训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9月19日至10月14日

    2.报名地点: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307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及培训报名表(请见附件)。

    四、培训费用:66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等)。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培训经费可由学员所在单位职工继续教育经费中报销。

    五、其他事宜:

    1.培训期间不得由他人顶替;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参加培训的以及参加培训不完整的人员不予颁发《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证书》。

    2.培训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按要求对培训学时进行核查。

    3.其他事项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及《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执行。

4.本次培训交由天津新知电子信息专修学院具体承办,并开具培训费发票。

六、咨询电话23315758  13682048367  董老师

 

 

 附件: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报名表

 

 

2016年9月12日

  1. 关于领取2015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及申领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证书的通知
  2. 关于查询2015年下半年软考成绩的通知
  3. 201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天津考区报名简章
  4. 关于2015年下半年软考合格分数线及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
  5. 关于打印2016年上半年软考准考证的通知
  6. 2016年上半年软考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考点周边道路调整通知
  7. 关于领取2015年下半年软考证书的通知
  8. 2016年上半年软考违纪违规考生名单
  9. 关于查询2016年上半年软考成绩的通知
  10. 2016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天津考区报名简章
  11. 关于参加2016年“天津工业和信息化名师讲坛”公开课的通知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举办“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与节能管理”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14. 关于开展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15. 关于参加2016年第四期“天津工业和信息化名师讲坛”公开课的通知
  16. 2016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天津考区打印准考证通知
  17. 关于申请2016年上半年成绩复查结果的通知
  18. 关于领取2016年上半年软考证书的通知
  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 2017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天津考区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