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0号),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上、下午均为45分。合格人员证书办理具体见省软考办网站(www.itetc.org)通知。
江西省软考办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