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号),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具体见省软考办网站通知。
江西省软考办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