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7-05-10 10: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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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6[字体:]文号:粤人考〔2016〕10号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2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一)上半年5月21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分析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中级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多媒体应用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3:00-15:30

16:30-19:00

应用技术

机考

      

(二)下半年11月12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系统架构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网络规划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客观题

13:30-15:00

案例分析

主观题

15:20-17:20

论文

主观题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中级

软件评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安全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电子商务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应用技术

主观题

信息处理技术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客观题

13:00-15:30

16:30-19:00

应用技术

机考

二、考试地点

全省设13个考区,分别为省直(含阳江、肇庆、清远、云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含梅州、汕尾、潮州、揭阳)、韶关、河源(含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湛江和茂名考区。全省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的考生在广州考试。高级资格的考生除深圳外,均在广州考试(该级别深圳考生由深圳市考试院承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名时间和报考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2016年上半年521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3219:00-4817:002016年下半年1112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8239:00-99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报考流程如下:

1.信息填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及《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联系不畅通的,责任自负。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原始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相片小于15k。

3.报名表下载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即可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以便考生个人存档。《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网上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后无需提交报考材料。上半年521日考试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63219:00-4817:00。下半年1112日考试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68239:00-9917:00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169:00-520 17:00期间,下半年在1179:00-1111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该项考试全省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踩点,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省直考区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地市考区的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证书领取

各市考区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考区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其他注意事项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 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

     3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3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1. 关于发放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2. 关于发放201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3. 关于发放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4. 关于发放省直考区2016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5. 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6. 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7. 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8. 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 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2014年度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实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 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14. 广东省201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15. 201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16. 关于延长我省2016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
  17. 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18. 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下半年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19. 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3月15日至4月1日)
  20. 关于做好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1. 关于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2. 关于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3. 关于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4. 关于2017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